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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西宁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
发布日期:2019年02月13日
央广网西宁1月8日消息(记者张雷 西宁晚报记者王琼)青海西宁市近日制定下发《西宁市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》,保障广大残疾儿童权益,促进社会文明进步。
《实施办法》规定,从今年1月开始对符合条件的0—17岁视力、听力、言语、肢体、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、改善功能状况、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康复训练、医疗手术、辅助器具适配等救助。救助经费纳入市、县级政府预算,同时争取中央、青海省专项资金支持,到2020年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。
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,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儿童的格外关心、格外关注,对于进一步改善西宁市残疾儿童康复状况、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、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,完善社会保障体系,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。